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创业学院)2027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EMBA|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医工农艺,设有7个学部,78个硕士招生单位(含10家附属医院)。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商学院。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管理学院与管理学院(创业学院)实行一体化运行管理,办学布局覆盖广州校区(南校园、东校园)、深圳校区、前海创新教学基地,多点联动、协同发展。2027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由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四十年来,学院始终秉持“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学理与实践并重。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2022年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培优计划,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七年(2019-2025)位列全国第一。管理学院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三大国际认证(AMBA、EQUIS和AACSB)的商学院。2019年学院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学院申报的“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
自1996年创办以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项目已培养近7000名管理精英。作为中国内地唯一连续多年入选《经济学人》全球最佳MBA百强榜的项目,2022年排名高居全球第72、亚洲第4,已成为亚洲最具影响力的MBA品牌之一。2027年,MBA非全日制开设综合MBA、数智MBA、医疗管理MBA、创新创业MBA、技术转移MBA五大方向,培养体系全面升级,广州和深圳两地开班。
EMBA项目秉持培育“中国力量·行业领袖”的理念,融合领导力修炼与专业素养提升,着力于企业经营者的“四力”培养,通过“双师课堂”创新教学模式,以培养具有决策力和领导力、精通跨国公司经营理念与操作规范,同时具有深厚中国文化底蕴的企业家为目标。项目多次跻身英国《金融时报》等全球EMBA项目排名前列,在国内同类项目中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
一、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创业学院)2027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15人。
学院及代码 | 学科方向代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总人数 |
140 管理学院 | 04 | 工商管理硕士 (MBA,综合方向) | 2(非全日制) | 369 |
05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
06 | 工商管理硕士 (MBA,医疗管理方向) | |||
07 | 工商管理硕士 (MBA,数智方向) | |||
144 管理学院(创业学院) | 01 | 工商管理硕士 (MBA,创新创业方向) | 46 | |
02 | 工商管理硕士 (MBA,技术转移方向) |
复试阶段,招生计划可能根据招生实际予以调整,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7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2.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说明:除符合以上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要求外,EMBA报考人员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MBA医疗管理方向报考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报考时为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获得拟录取资格的,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拟录取资格方有效。
(六)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报考点及考试报名
(一)报考点
1.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2.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且选择在广州市参加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401)报名;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但不在广州市参加研考的考生,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请务必认真阅读各报考点报考条件要求)。
特别提醒:完成报名后,如需将报考点更换至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01)的考生,需在材料审核期间,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对外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75号),不接受电话申请或者他人代办。
3.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报考点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
(二)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6年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五、复试和体检
(一)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MBA中心、EMBA中心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MBA项目(含所有方向)、EMBA项目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初定为2027年3月、4月,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政审及录取
(一)政审
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坚持按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相关政策
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学习方式及费用
(一)学习方式和学费
学院及代码 | 学科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学习方式 | 报考类别 | 基本学习年限 | 授课地点及 时间 (必修课) | 授课语言 | 学费 |
140 管理学院 | 04 | 工商管理硕士 (MBA,综合方向) | 2(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广州、深圳(由考生复试时选定) 周六、周日 | 以中文为主 | 126000元/生·学年 |
05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2(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两年 | 广州,每月一次集中授课,一般为周四至周日 | 以中文为主 | 269000元/生·学年 | |
06 | 工商管理硕士 (MBA,医疗管理方向) | 2(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广州 周六、周日 | 以中文为主 | 126000元/生·学年 | |
07 | 工商管理硕士 (MBA,数智方向) | 2(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广州、深圳(由考生复试时选定) | 以中文为主 | 126000元/生·学年 | |
144 管理学院(创业学院) | 01 | 工商管理硕士 (MBA,创新创业方向) | 2(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深圳 周六、周日 | 以中文为主 | 126000元/生·学年 |
02 | 工商管理硕士 (MBA,技术转移方向) | 2(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深圳 周六、周日 | 以中文为主 | 126000元/生·学年 |
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查阅路径为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园)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其他费用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二)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所有方向)网站更新为准。
九、学位授予
凡通过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工作,符合所在专业领域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达到毕业要求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其他
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2027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咨询方式:
1.MBA项目(含综合MBA、医疗管理MBA、数智MBA、创新创业MBA、技术转移MBA)
办公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邮编:510275)
官方网址:https://mba.sysu.edu.cn/
咨询电话:
徐老师020-84110369、17827110153(微信同号)
李老师020-84112615、18127933455(微信同号)
赖老师020-84115584、13719146144(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
2.EMBA项目
办公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邮编:510275)
官方网址:http://bus.sysu.edu.cn/emba
咨询电话:
徐老师020-84115585、18620861014(微信同号)
吴老师020-84112770、15001004749(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emba@mail.sysu.edu.cn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官方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
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十二、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EMBA中心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