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本科高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我院召开
2015年3月30日下午,广东省本科高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思堂M202召开。来自23所高校的22位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我院财务与投资专业及金融专业李善民教授任主任委员,我院执行院长李仲飞教授任副主任委员,我院财务与投资专业陈玉罡教授任秘书长。会上,李善民教授对各位委员的到来致以热烈欢迎,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同时表示会议要“去虚务实”,鼓励大家针对教指委的工作职能以及金融学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踊跃发言。在通报全体委员的与会情况后,李善民教授组织众委员对《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进行了学习,并重点强调了章程中对委员工作职责的要求。
在随后的讨论中,每位委员就本校金融学教学的现状各抒己见,共同反应了对金融学本科教学定位、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课程标准与教材选用、教学经验分享四个方面的关注。委员们就各所学校中存在的金融学应用与社会需求脱轨、金融学教学学术导向与就业导向存在矛盾、全省金融学学科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同时对金融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金融学教学缺乏经验交流、教学目标不明确、培养学生缺乏系统性金融思维等种种问题表示担忧;另外,对金融学本科教学发展与学科建设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教指委得到工作定位及委员会职能,诸位委员也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议。大家共同表示,应当加强校际交流,共享教学资源与教学经验,建立教学标准与教材选用的研讨会。
李善民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会上诸位委员的热烈参与表示赞扬,对会上涌现的中肯意见表示欢迎与感谢,他提出,应参考金融学教学质量的国际与国家标准,建设广东省金融学教学质量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教学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提高金融学教学质量,促进学科传播与发展。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合影留念
据悉:为加强对我省高等学校本、专教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企业和行业中专业人员的指导作用,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广东省教育厅很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教高厅【2006】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聘请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等,按学科专业或管理功能组建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对我省人才培养、重大改革方案、建设工程或重要政策向省教育厅提供咨询意见或方案;根据本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的实际需要,积极主动开展各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发展战略和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探索,指导相关改革实践、接受教育厅的委托,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价、项目评审、专项,以及组织人才培养经验交流、研讨,指导本学科专业教师教学培训,推广先进教学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