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院长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荣誉奖评选办法》,现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院长荣誉奖评选工作。
一、院长荣誉奖介绍
为表彰先进典型,鼓励在校期间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追求卓越,管理学院特设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荣誉奖”(以下简称为院长荣誉奖),用以选拔培育成长潜力突出的全日制本科生。院长荣誉奖每年评选至多5名全日制本科生。若无合适人选,评选名额可空缺。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全部课程(公选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情况,在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在年级(专业)前50%(含);
(三)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院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
3、在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流程
评选过程分为个人申请、评审小组初审和候选人公开答辩三个环节,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请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年级-学号-姓名),并于12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件主题为:2020年度院长荣誉奖-年级-学号-姓名。
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荣誉奖申请表(Word)(见附件1),命名为:申请表-年级-学号-姓名
2.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荣誉奖汇总表(Excel)(见附件2),命名为:汇总表-年级-学号-姓名
3. 有教务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PDF),命名为:成绩单-年级-学号-姓名
4. 申请表中获奖证明等材料
(二)班级代表集体初审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组织各班代表集体审议申请人名单,确定第一轮入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评审小组复审
院长荣誉奖评审小组组织复评,确定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公开答辩
评审小组组织公开答辩会。
联系人:李洁明老师
电 话:84113640/39332597
邮箱:lijiem2@mail.sysu.edu.cn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