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9月29日更新版)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7〕545号,网址: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2102),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方法》(附件13,中大学生〔2017〕23号),现开展我院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3.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4.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5.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校级捐赠奖学金(院级捐赠另行通知)
二、名额分配
现阶段,学校公布了各院系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分配名额,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方法》以及各类校级和院级捐赠奖学金的相关要求,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部)根据各年级人数比例及根据历年适当向高年级倾斜的做法,暂对院内名额分配如下,学院本科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有权力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作进一步统筹: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学术创新奖
道德风尚奖
学科竞赛奖
文体艺术奖
学业进步奖
全院
(1084人)
60
114
168
33
22
22
22
11
2014级
20
38
56
11
7
7
7
4
2015级
21
39
57
11
8
8
8
4
2016级
19
37
55
11
7
7
7
3
国家(政府)设立
捐赠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奖学金
宏信奖学金
三星奖学金
曾宪梓奖学金
金发科技奖学金
全院
20
35
1
5
1
2
3
2014级
7
12
0
2
1
0
0
2015级
7
12
0
3
0
2
3
2016级
6
11
1
0
0
0
0
注:由于捐赠奖学金对获奖同学有年级要求(如高年级或者大三),因此捐赠奖学金划分给相应的年级。
捐赠奖学金名称
奖励金额
具体要求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奖学金
6400元
1、使用指定表格; 2、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
3、举行独立颁奖仪式
宏信奖学金
6000元
1、三年级或四年级
2.使用指定表格
三星奖学金
5000元
使用指定表格,独立颁奖;要求工商管理和会计学专业的同学,并且要求排名前10%
金发科技奖学金
4000元
使用指定表格;举行独立颁奖仪式;参评对象三年级本科生,差额评选,13选9
曾宪梓奖学金
5000元
去年已评,今年续评,如不合格再评审替补名额。
三、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1. 各年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不出现政策走样变形的问题。
2. 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不认真学习通知及相关附件,不按要求、准时提交材料的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二)成绩数据
成绩绩点、排名、排名百分比(2014级按专业排名、2015级和2016级按年级排名)以各年级辅导员公布数据为准,凡因个人原因导致错填、漏填的,需写1000字以上检讨书发送至学工部邮箱申请修改。
(三)各项奖学金申请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方法》第十九条各项奖学金兼得原则: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 不同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含校级和院系级捐赠奖学金);
3. 国家设置的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含校级和院系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注:学生获可兼得的荣誉也占学院名额)
考虑到本院励志类奖学金评选依据为成绩排名百分比*50%+困难程度排名百分比*50%(困难程度未公开),根据去年的评选情况,建议符合要求的同学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获奖学生总人数不超过参评(即评选当年在籍在校港澳台侨学生)人数的50%,根据参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参评单位的排名评定。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中山大学台湾、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奖励金为2000元人民币/人。建议同时申请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综上,由于今年评审时间非常紧张,允许同学们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和中山大学励志)、校级捐赠奖学金、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和中山大学的),如同时申请多个奖学金项目,须在邮件中和纸质版材料(右上角)注明申请的优先顺序,如无注明则视为默认由评审小组的评审安排。
四、各项奖学金申请要求
各类奖项提交材料清单和说明详见附件3。
(一)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必进行申请);
(二)国家奖学金
1. 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政府奖学金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
2. 填写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奖申请表要求按时间顺序写是指按顺序(非倒叙)写)和附件5《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填完电子版在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纸质版在9月30日(本周六)16:00前送至学工部D208。(邮件及附件命名:201X级+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邮件加上述2个附件)。
注意:(填写审批表时请认真阅读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和填写要求)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政府奖学金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
2. 填写附件6:《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在9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201X级+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邮件加上述附件)。
1.请符合条件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政府奖学金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
2. 填写附件7:《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参评奖学金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在9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201X级+学号+姓名+教育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邮件加上述附件)。
1. 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捐赠奖学金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
2. 填写附件7:《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在9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201X级+学号+姓名+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邮件加上述附件)。
(六)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1. 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专项奖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证明材料纸质版请在9月30日(本周六)16:00前送至学工部D208。
(七)中山大学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奖学金
1. 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捐赠奖学金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
2. 填写附件7:《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参评奖学金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在9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件和附件命名:201X级+学号+姓名+中山大学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
(八)曾宪梓奖学金
1. 第六期获奖者情况审查(郑锋燕,学号15314332;蔡佳新,学号,1531400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
1)2016-2017学年度综合测评或者成绩绩点排名未能在前50%者;
2)2016-2017学年度有第一次考试存在不及格科目;
3)有不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资格相关规定的情形。
2. 如不合格,名额增补:
在评审工作中,如遇不符合规定者,各单位应充分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2015级,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就读、品学兼优的本科生,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勤奋努力学习并成绩优秀,被推荐获得中山大学2016-2017年优秀学生奖学金;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6)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已列入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中;
7)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的其他条件。
3. 材料提交要求:需提交材料电子版于9月30号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和纸质版于9月30日(本周六)16:00前提交至学工部D208,包括: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3)学生2016-2017学年成绩单(以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版本为准);
(九)其他校级捐赠奖学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奖学金、宏信奖学金、三星奖学金、金发科技奖学金)
1.在奖学金系统上(http://ecampus.sysu.edu.cn/sims/)登录(学号+身份证后8位),在捐赠奖学金栏目中申请,并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信息要求填完整;
2.填写附件10中相应的申请表:“宏信”奖学金申请表、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奖学金申请表、三星奖学金申报表格,《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捐赠奖学金汇总表》。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均在9月30日(本周六)16:00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纸质版交到东校学工部D208前台。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6:《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7:《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参评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8:《2016-2017学年度管理学院捐赠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10: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奖学金申请表(密码:ZSU)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李洁明副主任(统筹)020-39332597或84113640
邮箱:mnxgb@163.com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