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9-2020学年申请校园地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详情请见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2891),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生申请
(一)学生在线申请
学生于2019年9月14日-9月21日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者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法见附件1)。
(二)学生提交纸质版
学生同时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南校学生提交至南校院管理学院善衡堂S233前台,东校学生提交至东校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D208前台。所需纸质版材料如下: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另一份单独提交);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
3.《国家助学贷款培训问卷调查表》(附件4)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
5.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一份;
7.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A4纸)一份(空白处写明卡号和姓名);
8.其他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父母离异证明、孤儿、受灾等(材料所盖章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方为有效,A4纸);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一份;
10.《中山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6);
11.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需把提交给培养单位的纸质版材料拍照保留;
2.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3.所有的表格、文件资料都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线系统中提交的附件材料必须要字迹清晰页面完整;
4.所有上交纸质材料应为A4纸大小,如不是A4纸大小的,请贴在A4纸上;
5.学生所提交材料的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收入金额等)不能有任何修改、刮擦、涂划和重笔;
6.学生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使用传真件;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