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2019年“何氏”升学奖励金评选方法
为贯彻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实现“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不断提升学校和学院的世界学科声誉,促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现设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何氏”升学奖励金,鼓励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学深造,引导学生成为引领学术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学术精英、行业精英。
一、评审机构
管理学院本科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负责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升学奖励项目的设立、评审方案的修订和解释工作,秘书单位为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二、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符合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诚信,守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
(四)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学校有关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求。
三、奖励对象和额度
本方案适用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应届毕业攻读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额度及相应等级划分如下:
1. 一等奖:升学攻读研究生的学校进入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名,且所读学科进入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名的学生。
2. 二等奖:升学攻读研究生的学校进入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名,且所读学科进入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20名的学生。
3. 三等奖:继续留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深造的学生。
4. 鼓励奖:其他继续升学攻读研究生的学生。
四、申请材料与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10月25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入学报到后的学生证等)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件命名为“何氏升学奖励金申请+姓名+学号”,并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top/jq/47851294.aspx。
(二)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初审;
(三)学院本科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审核评议;
(四)学院审议,报基金会确定名单;
(五)公示获奖同学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附则
本方案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起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113640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