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在转发学校科学研究院、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审计处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cn/notice/n01/49215.htm);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学校决定对20111月至201510月期间科研经费的开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组织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查,并于1023日前将《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1)发至邮箱:jfjgcw@sysu.edu.cn

二、自查内容:项目负责人核查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开支情况,重点核查科研经费使用中是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冒领劳务费,外拨经费至关联企业,支付虚假测试费、出版费、材料采购费,报销虚假会议费、差旅费及2013年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项目负责人参照《中山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进行自查自纠,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至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以下简称财务处)经费监管科(逸夫楼二楼转盘),同时提交《中山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自查过程中没有问题的可不填写此表)。并确保于1123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四、外协(合作)情况调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支出中的外协(合作)费进行梳理,并填写《中山大学外拨经费情况调查表》(附件3,项目中不涉及外协(合作)费的可不填写此表)。

五、自查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山大学外拨经费情况调查表》及《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承诺书》(附件4),于1127日前提交各单位的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联系人。自查自纠工作联系人收集并汇总《中山大学外拨经费情况调查表》、《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承诺书》,于124日前统一交至财务处经费监管科。

六、查账指引: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NETID或工资号进入中山大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费查询系统—>个人项目查询—>个人项目列表对所承担的项目列支情况进行查看。需要翻查凭证的,请到各校区核算室咨询、翻查。

七、自查自纠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财务处联系人:田晓梅84113020、罗晓铠 84111020,邮箱:jfjgcw@sysu.edu.cn

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姚艳84110885(文科)、徐静84111595 (理工科)、梁婉媚 87331767(医科)

审计处联系人:王晓霞 84112212、肖美凤84113493

 

附件

    uploads/附件2:中山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xls

    uploads/附件3: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外拨费情况调查表.xls

    uploads/附件4: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承诺书.doc

    uploads/附件5:历年违反规定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doc



      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请各位老师根据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请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并提交相关表格,其中《中山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自查过程中没有问题的可不填写此表)反馈、提交至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以下简称“财务处”)经费监管科(逸夫楼二楼转盘)。并确保于11月23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中山大学外拨经费情况调查表》(附件3,项目中不涉及外协合作费的可不填写此表)及《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承诺书》(附件4),请于11月27日前提交给科研发展办公室高胜嘉老师,学院将收集并汇总后于 12月4日前统一交至财务处经费监管科。
 
      各位老师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事项,可以联系科研发展办高老师(84112612)。
 
      感谢各位老师对此项工作的支持!

       科研与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