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立信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实践专业报国、服务社会宗旨,激励学生对财会专业的学习、研究,营造优良学风,培养优秀财会专业人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设立“立信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会计学系本科四年级学生。

根据《立信奖学金协议书》和《立信奖学金评选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11级会计学专业在读本科生:13名。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三等奖10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申请立信奖学金的同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未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注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热爱财会专业,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能力强,在修德进业中表现优秀;

5、2013-2014学年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积点)在同年级同专业居前30%;

6、2013-2014学年所有考试科目无不及格记录;

7、2013-2014学年任何一门财经类专业课程(如有)成绩不低于80分;

8、在同等成绩和满足有关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境贫寒的学生及其英语水平达CET-6的学生,其次是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有论文发布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公开刊物上的学生;

9、评选当年未申请其它企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已经确定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候选人的,不再参评立信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第四点;

2、参评资格审核:学生工作部对候选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3、评审小组评审:“立信奖学金评审小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山大学会计学系双方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4、候选名单公示:经评审小组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确定为获奖人;

5、举行颁奖仪式:具体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9月29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到东校区南学院楼D208,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以“立信奖学金-姓名”命名并发送至mnxgb@163.com

申请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左上角装订:

1、立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成绩单(成绩单由学工部统一打印);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4、简历,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能够反映申请人大学生活的其他内容,要求简洁明了;

5、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获奖证明复印件。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电话:020-39332595

电邮:lmiansh@mail.sys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附件:立信奖学金申请表

 

 

会计学系    

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