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学院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3-201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2014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现将具体评选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本次所有奖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参评资格和《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2、本学期未注册或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奖项评选。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和捐赠奖学金者,在参评年度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优先。

3、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兼得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凡获得过2013学年及以前的各项奖学金的研究生,之前提交的证明材料此次不能再次提交。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奖项及要求(以下奖项名额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其中2014级中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全日制博士生(以下简称“2014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可作为2012硕士生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比例及金额:我院在校(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数的5%,即18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博士或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三)三星奖学金

1.评选范围:数学、物理、电子、材料、计算机、自动化、生物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二年级。理工科占70%,文科占30%

2. 评选条件:①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③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3. 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1名,最终名单由捐赠方审定,奖励金额7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三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四)时代地产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二年级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如有其它专业优秀学生申请可适当调整专业比例)硕士研究生。

2. 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名;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③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

3. 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6名,最终名单由捐赠方审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五)宏信奖学金

1. 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

2. 评选条件: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②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③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3. 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六)国际华人工商协会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条件: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成绩优秀且家庭困难的在校(学制内)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其中有创新精神的可申请创新奖学金。

2. 评选名额及金额:每年奖励12名学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其中4 名奖学金为创新奖学金,奖励表现出创新精神的学生。学校提供15名候选人,由捐赠方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未获奖研究生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我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三、上交材料说明

 

1、每名申请者只需提交一份《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及《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审批表中的“奖项名称”一栏可填写两个志愿;审批表中 “导师意见”一栏不用填写,学院初评后将通知重新填写申请表格。

2、学院将对所有奖学金申请者按照《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打分从高到低排序,奖项评选以排名为准。院内将参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中的申请志愿,确定评奖名单。

3、除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以外,如被学院初评推荐位其他奖项,最终以学校评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如落选,会被当然的评为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材料上交要求:

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理由均需要有证明材料证明,上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提交一份。

凡是有论文发表的,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须附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需汇总表中注明作者排序、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影响因子等要素。凡是有论文收录但未出刊的,需要提交用稿通知。

须于10月15日前上交,东校区交至南学院楼D206,南校区交至善衡堂S223刘晓老师办公处。

电子版:须于10月15日12:00前上交《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Email至mnsliuxiao@163.com,邮件命名为“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

 

附件1: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student/uploads/201410/附件1 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2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student/uploads/201410/附件2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student/uploads/201410/附件3 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 宏信奖学金申请表student/uploads/201410/附件4 宏信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 三星奖学金申请表student/uploads/201410/附件5 三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