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2
45
Share
各位同学:
根据《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全面学分制适用)》两年来的实施情况,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学生工作部于2015年9月面向2013级和2014级征求修订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于12月向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征求意见,主要集中在13级学分下限、申请交换的自我发展标准等方面。经学生工作部讨论,确定《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公示稿(附件1)。有关本次修订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原方案中有关奖学金的条款删除,删除的有关奖学金的条款将另文形成奖学金评选细则;
2、合并、增加或修改了部分二级指标;
3、重新设计相关证明模板。
二、征求意见后采纳的意见
1、三年级不设置学分下限要求;
2、申请交换项目中自我发展的要求,选达项调整为1项;
3、B1项达标标准中“校级以上”改为“校级(含)以上”。
三、其他说明
1、第十二条,申请交换、评先评优和入党时需达到的综合测评标准将于2016-2017学年开始实行,2014级本科生申请2016年院级交换项目不受该标准限制。
2、在方案公布前形成的旧证明材料仍然有效,从2月22日起,请同学们使用新证明模板(附件2)。
3、各项反馈意见的回复意见已通过反馈人登记的电子邮箱进行了反馈。
现对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可向学院进一步反映意见。
公 示 期:2016年1月22日-2月22日
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
邮 箱:mnxgb@163.com
附件:方案及附表将由各年级辅导员发送。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