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已经结束。管理学院秉承传统,积极进取,在全院师生的合力建设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院各级学生干部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各项学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都取得了圆满成功。为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我院团委拟开展一年一度的“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管理学院本科及硕士学生干部(包括年级党建、团委、学生会·学生宿舍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生会、各班级学生干部,不包括现任职干事)。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有工作热情,责任感强。

2、工作积极,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学习成绩优良,在本学年度中,主修及限选无不及格科目。

4、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处分。

5、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宿舍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干部要求2015-2016学年度干部考核达到良好以上。

 

三、报名申请截止时间

2016年9月5日下午16:00

 

四、报名申请方式

1、报名者下载并填写附件1: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申请表打印版在2016年9月5日下午16:00前递交至南学院楼D208学工部学生助理前台。

申请表电子版在2016年9月5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管理学院团委政治部邮箱:sysbstwzzb@163.com

3、所有报名者均需按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评选程序具体事项安排

时间

事项

9月2日—

—9月5日

发布评优通知,各版块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进行)。

接受报名申请。

9月6日—

—9月8日

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审。评审小组成员:团委老师、团委委员代表及学生会·学生宿舍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席团代表、各年级代表 (参评人不得组成评审小组成员)。

9月8日

召开评选会议,民主投票选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会议成员:团委老师、团委委员代表及学生会·学生宿舍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席团代表、各班级代表。

9月8日—

—9月18日

公示评选结果。

9月18日

于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其它

1、 同一学年度中,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中山大学优秀团干、中山大学优秀团支书、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中山大学研究生会积极分子、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此六类优秀干部荣誉原则上不允许重复,有特殊贡献的,或开拓创新突出的,或工作影响力较大的同学,在报名阶段可提请学工部工作会议讨论。

2、 本次评选的解释权属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团委。

 

 附件1: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