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2015-2016学年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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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
为鼓励港澳台侨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促进港澳台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学校面向港澳台侨学生设立“中山大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本学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港澳台学生申请获该项奖学金应该同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参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 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4) 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符合学院关于参评奖学金的公益经历要求;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本科生体质测试。
2. 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延期毕业的不参评;
3.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评选程序
1. 学院推荐;
学院将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中,按照除公选课以外的主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名百分比确定候选人及推荐排序。我院可推荐17名(推荐名额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
2. 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组织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和等级,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3. 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评审小组评选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三、申请要求
申请人请于9月26日16:00前登陆学校SIMS系统(右侧导航栏: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类型选择“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提交申请。(SIMS系统网址为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账户、密码与教务系统一致)。不需提交其他纸质或电子版材料,但申请人必须已经通过综合测评确认获得奖学金参评资格。
请申请港澳台侨奖学金的同学加入“管院15-16学年奖学金群”(群号:546403654),相关答疑将在群里公布。如有疑问,可与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联系。
电 话:020-39332591
邮 箱:mnxgb@163.com
联 系 人:兰老师
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9月24日
为鼓励港澳台侨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促进港澳台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学校面向港澳台侨学生设立“中山大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本学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港澳台学生申请获该项奖学金应该同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参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 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4) 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符合学院关于参评奖学金的公益经历要求;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本科生体质测试。
2. 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延期毕业的不参评;
3.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评选程序
1. 学院推荐;
学院将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中,按照除公选课以外的主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名百分比确定候选人及推荐排序。我院可推荐17名(推荐名额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
2. 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组织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和等级,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3. 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评审小组评选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三、申请要求
申请人请于9月26日16:00前登陆学校SIMS系统(右侧导航栏: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类型选择“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提交申请。(SIMS系统网址为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账户、密码与教务系统一致)。不需提交其他纸质或电子版材料,但申请人必须已经通过综合测评确认获得奖学金参评资格。
请申请港澳台侨奖学金的同学加入“管院15-16学年奖学金群”(群号:546403654),相关答疑将在群里公布。如有疑问,可与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联系。
电 话:020-39332591
邮 箱:mnxgb@163.com
联 系 人:兰老师
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