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李学柔基金奖学金审核及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2015-2016学年度(第八届)李学柔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该奖学金的审核及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
1、审核时间:11月21日、22日(星期一、二)
2、审核地点:东校园南学院楼D209(2013级、2014级本科生);南校园善衡堂S223(会计学双学位、市场营销双学位)
3、审核代表:专业班(2013级)/行政班(2014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如上述三人为该奖学金申请人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审核的,可由其他班委代替。
4、审核方式:审核代表就本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如确认材料无误,请在申请人的一览表最后一页注明“经审核,材料属实”并签署本人姓名;对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请在提供的白纸上具体说明并签署本人姓名。
说明:本班无申请人的,不需要安排审核代表参加审核(申请人名单可查看:http://bus.sysu.edu.cn/student/news/content_1239.html)。
二、评议
1、评议时间:11月24日(星期四)13:30-15:00
2、评议地点:南学院楼D209
3、评议程序:
1)介绍李学柔基金奖学金及评议流程;
2)材料评议:由评议代表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投票。
4、选派评议代表
各专业班评议代表按照以下方式选派: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第1、4、7位同学,每班3名(如人数不足7,取最后一位同学)。
若以上代表为该奖学金申请人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请按照学号递增的原则递补。
说明:本班无申请人的,也需要派出评议代表参加评议。
三、评议代表名单报送要求
请各班班长协助确定本班评议代表名单,并于11月22日(星期二)晚上22: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sojump.hk/jq/10690282.aspx上报名单。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兰老师
电 话:020-39332591
电 邮:lanq3@mail.sysu.edu.cn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