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毛蕴诗基金会 “博士生学术潜力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博士生奖助体系,激励博士生勇于探索,聚焦前沿,交叉融通;挖掘博士生研究创新的潜力,推动学科发展,助力国家战略实施,我院现开展毛蕴诗基金会“博士生学术潜力奖”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博士。
二、奖助金的名额及金额
一等奖1名:20,000元
二等奖2名:10,000元
注:如申请人同时获得学院“学术科研奖学金”和毛蕴诗基金会“博士生学术潜力奖”,奖学金金额按两个奖项的较高者予以发放。
三、申请条件与评选标准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资助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基本评选标准
申请者提交能体现自身学术潜力的材料,如工作论文、正在评审中的论文、已发表的论文等等,已作为其他奖学金评审材料的论文(已获奖励的)不可重复使用。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组织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初审,毛蕴诗基金会负责组织评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附件1《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毛蕴诗基金“博士生学术潜力奖”申请表》及问卷https://www.wjx.cn/vj/YM1BHNN.aspx后,将附件1和相关学术潜力证明材料打包并以“姓名+博士生学术潜力奖”命名在2021年12月1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ysbsxgb@163.com。
2、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后,交由毛蕴诗基金会评审出获奖名单。
3.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公示获奖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在此期间反馈。
5.公示期结束后公布最终名单。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洁明老师
电话:020-84113640/020-39332597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