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0-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让基层团组织充满活力,发挥团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积极作用,紧密围绕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工作,根据学校《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0-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管理学院团委决定集中开展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基层组织及其骨干的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二、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面向对象
2019、2020级本科团支部原则上均需参评,其他符合条件的支部鼓励积极参评。
(二)申报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2020年“两制”完成率100%,“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6.支部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团员无故缺勤课堂,无考试作弊现象。
7.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2020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
(三)评选要求
申请“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提交《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事迹材料、证明材料及团支部工作评价表(附件5)。参与评选的材料需在4月7日晚24:00前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6)中对应项目的格式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问卷星。通过初评的团支部拟定于4月12日晚进行终评的总结展示与答辩。
三、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一)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3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15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籍注册,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生团员须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记录时长不少于20小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评选要求
满足申报条件的团员可报名。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同学需在团支部内进行评议,填写并提交《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及奖项证明材料。参与评选的材料需在4月9日晚24:00前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6)中对应项目的格式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问卷星。
四、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职团干部,截至2021年4月15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2020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9.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无挂科记录。
(二)评选要求
满足申报条件的团干部可报名。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同学需在团支部内进行评议,填写并提交《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3)、事迹材料及奖项证明材料。参与评选的材料需在4月9日晚24:00前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6)中对应项目的格式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问卷星。
五、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一)申报条件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团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21年4月15日,任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二)评选要求
满足申报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报名。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同学需在团支部内进行评议,填写并提交《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4)、事迹材料及奖项证明材料。参与评选的材料需在4月9日晚24:00前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6)中对应项目的格式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问卷星。
六、注意事项
1.若团支部及相关参评人员不能按时上交相关文件,或文件内容不完整,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2.本学年度中成员有受过处分的支部,原则上不能获得荣誉,但本着自愿的原则仍可以参与评比。
3.事迹材料及展示的PPT中各支部的活动开展和奖项获得的时间应该限制在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
4.材料整理参考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6)。
七、附件
附件1《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联系人:
吴锴涵:13715986793
胡家浩:15398844507
组织部邮箱:sysbstw2020@163.com
共青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