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2020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助函[2020]5号)、《中山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0 号)的文件精神,现拟开展管理学院 2020 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减免标准
(一)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学生,可申请全额减免学费。
(二)特别困难的建档立卡户学生,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可申请半额减免学费。
(三)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户学生予以全额减免学费。
二、减免程序
(一)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中山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 1)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培养单位初审
培养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查验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并初审获得减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规定复核材料,并对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生申请减免学费流程
1、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 1)与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准备电子版与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于11月15日22:00前发送至邮箱mnxgb@163.com,邮箱主题与文件均命名为【学号+姓名+减免学费】
纸质版材料则于11月16日12:00前交至东校园管理学院D208前台或南校园管理学院善衡堂S223投递柜
2、于11月15日12: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jq/97162908.aspx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洁明老师
电话:84113640/39332395
邮箱:lijiem2@mail.sysu.edu.cn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