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处关于推荐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学生〔2017〕426号),学院启动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读外国留学生。当年度正在享受或即将享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其他任何中国各级政府资助形式的国际学生不得参评。
(二)奖励标准
在读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本科生,10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广东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在读学生的2017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名额为148人,其中博士生8人,硕士生20人,本科生120人。
根据学生处核算的可推荐参评人数,学院可推荐本科生6人、硕士生7人,博士生1人,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在校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读外国留学生;
(三)对华友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四)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2016-2017学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百分制70分或以上);
(五)2016学年上下学期均按期报到注册。
三、评选程序
(一)9月2日10:00前,学生按要求提交个人全套电子版和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通过邮件名“姓名+学号+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发送到邮箱mnxgb@163.com(本科生抄送给兰老师827245917@qq.com,硕士和博士抄送给李洁明老师lijiem2@mail.sysu.edu.cn),纸质版材料交到东校园管理学院楼d208前台。
(二)9月4日至5日,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集体研究,开展遴选;
(三)9月5日至9月7日,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四)9月8日,将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处。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其中第1-3页由申请人填写;第4页的“学习主要课程及效果评价”与“导师或班主任评语及意见”、第5页的“就读院系推荐意见”均需由培养单位填写。本表需提交电子版,以及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版。
(二)《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本硕博·在校生)》(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本表需按附件中提示的要求填写。培养单位需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和其他综合表现为推荐人选排序。本表需提交电子版。
(三)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评审表(附件4)。本表提交电子版。
(四)申请人2016-2017学年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五)申请人护照个人信息页及有效签证页面的复印件(纸质版)。
五、其他事项
学院将遵照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按照要求开展好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工作。如因材料不报送不规范或不及时,造成落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
本科生咨询:兰麒老师,13726821687,827245917@qq.com;
硕士、博士咨询:李洁明老师,18666080323,lijiem2@mail.sysu.edu.cn。
附件:
1. 中山大学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方案
3. 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本硕博·在校生)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