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9级新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请见网址: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2856)(学生〔2019〕378号)要求,我院现开展2019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2019-2020学年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学生医疗补助等资助项目的评定提供依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19-2020学年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含2019级新生

    二、学生申请

    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cas/login)提交申请(使用netid登陆)。学生申请的截止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学生,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8月1日至9月8日。

    学生需上传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明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

    1.《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老生可使用旧版表格);

    2.相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低保证、五保证、特困职工证、下岗证、残疾证、烈士证等;

    3.直系亲属或本人患病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票据;

    4.家庭遭受灾害的,如有受灾证明则提供相关证明(如无则不需另行提供)。

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三、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四、认定范围和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别困难的参考条件:

    1.“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子女;

    2.低保户子女;

    3.特困供养人员(含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人);

    4.直系亲属或本人患重大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5.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二)家庭经济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困难的参考条件: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或多个子女同时就读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5.直系亲属或本人患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治疗费用较高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

    全日制香港学生所在家庭获特区政府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资助、全日制澳门学生所在家庭获特区政府特别援助金(弱势家庭特别援助)、全日制台湾学生所在家庭获当地政府社会局认定为“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具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资格。

 

     经过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将按学校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学们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无误,如有内容不实、欺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并取消今后所有受助及评奖评优资格。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年级辅导员联系。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99月5

     附件《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