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鼓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2019〕538号)精神,根据学校通知(https://oa.sysu.edu.cn/oa/info/my/000000006e2f76c5016ef7d53a3a6a5d/index),现将2019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
特等奖:8000元/人
一等奖:6000元/人
二等奖:5000元/人
三等奖:4000元/人
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2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基本条件:
1.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及华侨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前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参评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3)休学、延期毕业、课程或体测不及格;
(4)公益时未满50小时或未参与无偿献血;
(5)其他应当取消评审资格的情形。
台湾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基本条件:
1.在校全日制台湾籍本科生;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国家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前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参评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3)休学、延期毕业、课程或体测不及格;
(4)公益时未满50小时或未参与无偿献血;
(5)其他应当取消评审资格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与评选程序
1.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12月16日中午12:00前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将纸质版提交到南校善思堂S223前台(注有奖学金的蓝色盒子)或东校南学院楼D208前台,并填写问卷https://wj.qq.com/s2/5173317/3e29/;
2. 2016-2018级申请人须登陆学工管理系统(http://xgxt.wsyu.edu.cn/cas/login)在奖学金→奖学金申请→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申请页面填写提交相关参评材料,在系统填写的综合测评排名和人数时,请按照排名除以专业人数填写;2019级申请人须填写《港澳侨台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辅导员杨华岳老师(邮箱547051668@qq.com)
3.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初审;
4.学院审议;
5.公示推荐到学校参评的同学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与公示;
7.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公示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五、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84113640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