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求,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就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作如下安排:
一、不同去向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
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另外,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团员,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继续升学的团员,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需转入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生转出过渡支部”。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出境留学、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在毕业前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且及时转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出境留学毕业生支部委员会”。
(五)延迟毕业的毕业年级团员
延迟毕业的团员,应申请转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延迟毕业学生团支部”。
二、转接流程
(一)根据上述情况明确即将转入的团支部,了解团支部全程或简称(在发起转接申请前,请务必确认当前无欠缴团费)。
(二)在手机微信中进入【广东共青团】公众号,点击【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进入界面后点击【组织关系转接】,根据情况选择转接至广东省内或省外的团支部,并如实填写将去往的学习/工作单位,发起转接申请。
(四)转接申请发起后,及时联系目前所在的团支部的团支书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审核通过转出申请。
(五)联系需要转入的新组织,提醒对方处理你的转接申请。
具体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可见【附件4:2020年度毕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需在【6月22号】之前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功能设置,团员必须在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在转接期间,团员仍应履行缴纳团费的义务。
(三)出国留学/出境学习的同学需在线上完成转接申请转接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出国出境留学毕业生支部委员会】,并填写【附件1: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参考模版】和【附件2: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支部通讯录】,将【附件1的含有亲笔签名的扫描件】和【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给班级团支书,团支书在【6月22日】之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ysbstwzzb@163.com。
(四)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的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之后再选择“临时中转团组织”)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如对方单位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团员需同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的,可凭院团委开具的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3),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并将【纸质版】提交给班级团支书,团支书在【6月22日】之前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交至【年级辅导员】处。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由院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五)跨省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团员,在系统上申请转出后,需要及时与新组织联系,在10个自然日内在新组织内完成团员报到。
(六)只有当对方团支部确认接收后,转出工作才视为完成,故团员发起转出申请时应联系转入支部团支书进行及时审核。
(七)如在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所在支部团支书或院团委工作人员林可儿 13724553968(微信同号);杨来捷 15113822908(微信同号)联系。
2020年6月3日
共青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