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开展“中大情”教育基金会2020-2021学年“榕树计划”英才资助项目报名的通知
各位2020级本科同学:
“中大情”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 2018 年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 校友牵头成立。“缘起中大,情系一生”,基金会成立以来秉持着“让更多人帮助更多人”的初衷,积极面向中山大学设立奖助学金,希望为志同道合的校友搭建桥梁,助力中大学子腾飞成才,更好地激发 EMBA 校友群体对中大未来发展的作用。
2020年,“中大情”教育基金会提出名为“榕树计划”的资助项目,该项目寓意“关爱、希望、传承”,关爱学子、承托希望,形成互相帮助、不断延续的爱心传承。
经基金会讨论决定,拟面向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开展2020-2021学年度“榕树计划”英才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模式
“榕树计划”定位:通过基金会开展的一对一资助项目,即由某一主体(中大校友个人或所在公司)一次性出资10万元,用于支持1名中山大学大一新生未来四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资助主体与被资助者签订协议,约定在资助之日起15年内,在具备经济能力的情况下,自愿参与基金会新一轮“榕树计划”的捐赠,承诺捐赠金额不低于10万元。
除资金资助外,基金会将定期开展交流帮带活动,邀请各行业的知名成功校友,在学校内与优秀学子们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和认识社会,汲取校友的有益经验,同时树立高远的人生志向,争取成为未来的栋梁之材。
二、资助对象及金额
2020-2021学年,“榕树计划”英才资助项目拟资助中山大学管理学院5人。每位受资助学生每年可获得2.5万元,第一学期发放1.7万元,第二学期发放8千元,累计4年。资助款项将由中大情校友基金会拨给中山大学校友基金会,通过该生个人在中山大学的银行卡发放。
三、资助条件
“榕树计划”按照“立大志,勇担当”的基本原则,实行简历加面试筛选制确定实际资助对象。具体资助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考成绩优秀者(按照各省高考录取分数排名择优);
(二)家庭条件实际困难者(本人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无需其他辅助证明);
(三)个人认为在中山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有实际需要者(例如参加各项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等)。
四、资助资格确定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报名申请资料;
2、基金会理事将讨论和初步筛选2020级本科新生的申请资料后,初步确定意向见面名单;
3、理事会于10月20日前后召开学生见面会。见面会内容主要包括学生自由发言、综合性格测评、校友代表面谈等,目的主要是了解学生个人情况,遴选出精神面貌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学生。会后,基金会将结合申请资料和见面情况,正式确定资助名单,并且与受资助学生签订《中大情教育基金会“榕树计划”协议》(见附件1)。
五、激励条件
学生在校期间,如学分总绩点大学4年排名本学院前20%,即可免除个人承诺捐赠的50%;学分绩点排名前10%,即可免除个人承诺捐赠的75%;学分绩点排名前5%,即可免除个人承诺捐赠的100%。
六、申请资料及提交要求
(一)《中大情教育基金会“榕树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
(二)高考成绩证明材料(第一类申请者需提供);
(三)个人希望发展的兴趣,爱好,特长,和科研的想法与思路;
(四)个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第二类申请者需提供)。
请于2020年10月9日16:00前把上述纸质版资料交至东校园管理学院楼D208前台,电子版发到chenzy63@mail2.sysu.edu.cn。
七、其他事项
资助协议正式签订后,基金会和学生双方需承诺履行以下事项:
(一)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精神达成资助关系,一切见面和交流活动均应当在学校及基金会组织下公开进行;
(二)基金会按时向学生提供协议中确定的资金,保证学生生活和发展所需;
(三)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末按时提供一份该学期成绩证明、公益时证明,以及《中大情教育基金会“榕树计划”学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四)双方应当明确了解《中大情教育基金会“榕树计划”协议》内容,若出现违反协议内容的情形,则由该生所在学院出面,组织双方进行见面谈话,协商解决。
八、补充说明
实际执行情况出现需要调整和变动之处,由基金会理事开会商议,并与中山大学校友会、各院系共同协商后,另行调整。
附件内容请联系兼辅陈子烨同学,邮箱:1037928225@qq.com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84113640/39332597
联系人:李洁明
学生事务与发展办公室
2020年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