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港澳台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符合以下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2017年管理学院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二、复试资格审查和资料提交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签到:
1.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考生需在其中一份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写明“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 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
1. 以上资料请用一个A4大信封装好,并在封面上写上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
2.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 复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 复试内容:综合面试: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为主。
四、复试日程安排
1.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6月9日(周五)9:45
2. 复试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思堂M206
五、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复试应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身份证。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和录取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 最终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予以公示,我院不接受电话查询。
七、体检
录取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复试时不安排体检。
八、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1. 咨询
管理学院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电话:020-84112720
邮箱:lixling6@mail.sysu.edu.cn
2. 申诉
管理学院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电话:020-84112720
邮箱:lixling6@mail.sysu.edu.cn
3. 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