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2015年度“百人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
一、申请范围
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出色的领导能力;
2、优秀的学习成绩或科研水平;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推荐程序
我院按条件推荐至多1名候选人,经学校资助委员会评审后确定5名候选人报送“百人会英才奖”评审委员会,由其在推荐人选中确定获奖者。
四、奖励金额
每位获奖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五、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百人会2014-2015年度英才奖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不超过两页单面A4纸。
3、个人自述短片,长度不得超过90秒。
4、申请人提交的研究生成绩单。
5、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可包括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信息和情况,例如研究成果、出版物、特殊经历等。补充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补充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页单面A4纸。超过部分不视为有效申请材料。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所使用语言不影响评选标准。其中,“曾获奖项”一栏,请列出最多不超过7个奖励和表彰;“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经历”一栏,请列出最近3年中参加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大学推荐意见”一栏,由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填写;“推荐人意见”一栏,由对申请人有较深入了解的个人,就申请人的领导能力及其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的表现填写推荐理由,推荐人需签名,并提供现服务机构名称、职位及联络信息;“专题论文”一栏,分为必答题和选答题两种,其中,选答题可在两个问题中择一作答。每个问题的论述如使用中文,以不超出1200字为宜;如使用英文,以不超出750个单词为宜。
2、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可能被视为无效,导致申请人被取消申请资格。
3、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个人自述短片仅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单面A4纸打印,不要超过规定页数。电子版申请表的文件名称保存为“培养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_申请表”,电子版个人简历的文件名称保存为“培养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_简历”,个人自述短片的文件名称保存为“培养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_个人自述短片”,电子版成绩单的文件名称保存为“培养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_成绩单”,电子版补充材料的文件名称保存为“培养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_补充材料”,
七、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5年4月21日(周二)17:3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nsliuxiao@163.com,纸质版交至东校区南学院楼D207学工部或南校区善衡堂S223刘老师办公处。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9332597 / 84113631。
附件:百人会2014-2015年度英才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