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非在校生住宿安排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5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毕业生于2014年7月8日前离校,本着“善待学生”的办学理念,学校总务处在保证在校生住宿安排的前提下,将采取措施适当解决非在校生的暑期临时住宿问题。
根据总务处《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非在校生住宿安排相关工作的通知》(总务〔2015〕166 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本校升学学生
升学后仍在管理学院就读的学生请按照本通知申请,升学后进入其他院系就读的学生请联系新学院,登记住宿需求。
2、滞留毕业生(目前在东校区住宿的毕业生)
面向因特殊情况不能在7月8日前离校,需要申请继续在学校住宿的同学。学校将安排暑期临时住宿的同学集中住宿,滞留毕业生将不在原宿舍住宿,涉及到宿舍搬迁,因此不建议毕业生申请。
二、住宿时间及住宿费用
1、本校升学学生
可申请住宿的时间区间为7月8日-8月18日,住宿费用标准如下:4人间,15元/生/天;6人间:10元/生/天,水电费自理。
2、滞留毕业生(目前在东校区住宿的毕业生)
可申请住宿的时间区间为7月8日-7月27日,住宿费用标准如下:自离校时间(7月8日)起第1-3天免费,第4-7天,4人间:30元/生/天,6人间:20元/生/天。此后按每隔3天增加10元递增,水电费自理。
注:本校升学学生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按滞留毕业生处理。一经缴费,原则上不予退费,请同学们谨慎确定住宿时间。
三、办理程序(本程序将根据学校总务处的工作安排进行更新)
1、6月16日前,有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学生提出申请,学院于6月22日前将住宿需求报学校总务处。
2、东校区:6月23日-7月3日,已登记住宿需求的同学本人到东校区后勤办(行政楼A202)办理确认手续并缴费(刷银联卡不收取现金),领取《中山大学非在校生入住确认表》。
南校区:请留意通知更新。
3、东校区:7月8-9日,本人凭《中山大学东校区非在校生入住确认表》到物业服务中心(格致园3号1楼)办理入住手续,确认入住房间,滞留生需预收水电费(现金,200元/人)。
南校区:请留意通知更新。
4、东校区:7月8-9日,本人凭《中山大学东校区非在校生入住确认表》到指定宿舍入住,检查房间物品完整,核清起始水电读数后签名确认,宿管员收下《中山大学东校区非在校生入住确认表》。
南校区:请留意通知更新。
5、东校区:住宿到期,学生办理退宿,由楼栋管理员对宿舍家具设施及水电缴费情况进行验收→学生交还钥匙、电卡、空调和电视机遥控器等→宿管中心确认退宿信息,并提交总务处备案。
南校区:请留意通知更新。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请在6月16日16:00前填写问卷登记住宿需求:
地址:http://www.wenjuan.com/s/bAFbiq/
2、请在6月17日9:00-12:00;14:00-17:00前携亲笔签名的附件1,到南学院楼D208签字确认。
附件1:暑期临时住宿承诺书.pdf
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