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5-2016学年度学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生助理辅导员作为辅导员队伍的有益补充,在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中山大学学生助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本学年度拟招聘12名学生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与国家、集体、他人的关系,品行端正,奉公守法;
2、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初步掌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工作勤奋,自觉性高,作风深入扎实,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
7、承诺可工作满一学年(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5日17:00前,学生申请者填写《学生助理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请在“附件”下载),并附上个人简历提交至管理学院楼D208;
2、学生工作部对报名者进行初选和考察,并将名单报送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3、学校考核聘任小组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另行通知),并确定人选。
三、学生助理辅导员的职责、考核和待遇详见《中山大学学生助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
student/uploads/20159/中山大学学生助理辅导员应聘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