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管理学院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学院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2014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现将具体评选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本次所有奖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参评资格和《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见群共享)。

2、本学期未注册或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奖项评选。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和捐赠奖学金者,在参评年度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优先。

3、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兼得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凡获得过2014学年及以前的各项奖学金的研究生,之前提交的证明材料此次不能再次提交。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奖项及要求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评选比例及金额:各培养单位按在校(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数的5%比例评选,即16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院博士或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三)时代地产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二年级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名;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③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记录(在申请表格中载明,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确认)。

3.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6名,最终名单由捐赠方审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宏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

2.评选条件: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②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③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3.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审办法

由学工部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MBA中心、研究生会相关学生干部共同组成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计算所有参评学生的科研成果加分情况和综合测评加分情况,个人总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名。

 

四、评审组织和程序

(一)评审组织

由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研究生导师代表和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领导组成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工部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MBA中心、研究生会相关干部、各班班委共同组成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二)评审程序

1、10月16日(周五)下午17:00前,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联系导师审核推荐,同时在奖助金平台导出填写后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或捐赠类奖学金申请表,并联系导师推荐签字。

2、10月16日(周五)下午17:00前,参评者须向学院提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已出版的相应刊物或用稿通知)及刊载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并注明各篇字数,或用稿通知、奖励证明等材料。硕士同学请交与各班班委,各班班委收集整理后,上交学工部;博士同学请直接交到学工部。

3、10月20日(周二)下午17:00前,由学工部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研究生会相关干部、各班班委共同组成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位参评者评分进行确定,评分结果公示2天,对评分结果有异议者向学院提交复核申请。

4、10月26日(周一)下午17:00前,由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研究生导师代表和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领导组成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分数排名结果和参评者申请最终确定并公布获奖者及奖项,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名单同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三、上交材料说明

1、申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光华教育奖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每名申请者只需提交一份《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申请宏信奖学金的需提交《宏信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将对所有奖学金申请者按照《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打分从高到低排序,奖项评选以排名为准。

3、除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以外,如被学院初评推荐位其他奖项,最终以学校评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如落选,会被当然的评为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材料上交要求:

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或《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理由均需要有证明材料证明,上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提交一份。

凡是有论文发表的,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须附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需汇总表中注明作者排序、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影响因子等要素。凡是有论文收录但未出刊的,需要提交用稿通知。

须于10月16日(周五)下午17:00前上交,东校区交至南学院楼D207,南校区交至善衡堂S223刘晓老师办公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