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育部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港澳台及华侨学生:
为鼓励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激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
二、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7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9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国两制;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评选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且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或补考(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15级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4、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或水电费的情形;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8、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获得校内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已获得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评。未交齐学费的不予参评。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择优排序推荐,向学校提出建议奖励等级;
3、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差额评选,确定获奖学生;
4、教育部港澳台办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五 、材料提交要求
注意:以下为本科生提交材料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
1、登录SIMS系统提交申请: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账号和密码与教务系统一致),依次点击“政府奖学金”—“港澳台奖学金”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系统的栏目请仔细填写);
2、登录问卷填写申请信息:https://www.wenjuan.com/s/qeEbyy/;
3、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公益证明表、奖励证书等电子版(可拍照或扫描)请发送至mnxgb@163.com,主题请注明“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公益时数已经由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认定的,不须提交公益时数证明材料,可参考通知:http://bus.sysu.edu.cn/student/news/content_974.html;
4、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电子版请发送至mnxgb@163.com。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20-39332595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