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2015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下发的《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决定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1.名额:全校共70名,各院系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候选人,管理学院共有2个名额。

    2.奖励金额:500元/人/月,按照10个月发放,共计5000元/人/年。

    3.续评考核:学校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要求,对获奖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在本科阶段根据学制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考核合格的条件与参评条件一致。

    二、参评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关于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应该具备的条件的相关规定: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 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4) 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符合学院关于参评奖学金的公益经历要求;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本科生体质测试。

    2.2015级,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就读的本科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学生处最新公示的名单为准);

    7.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单位(年级、班级或者专业)前50%(包括50%)。

    三、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

    申请者在2016年9月30日10:00前,登录学生处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SIMS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账户、密码与教务系统一致)申请,同时提交《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至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邮箱(mnxgb@163.com);   

     2. 学院初审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候选名单,于9月30日公示。

    3. 学生处组织复审

    学生处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复审,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4. 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组织终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如有疑问,可与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联系。

电    话:020-39332591

邮    箱:mnxgb@163.com

联 系 人:兰老师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

     附件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简介

 

                                  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