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5年10月,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我院协议设立“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协议期限为5年,每年奖学金总额为50000元。
根据《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协议书》及《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会计学系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共20名,每人2500元,其中:
全日制会计学专业本科生(非双学位)16名;
全日制会计学双学位五年级本科生2名;
全日制会计硕士二年级研究生2名。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热爱财会专业,研究和实践能力强,在修德进业中表现优秀;
3、全日制会计学专业本科生(非双学位)上一学年(2015-2016学年)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居前50%(评奖学金成绩排名在50%之后但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科研、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破格申请),无不及格记录,同时优先考虑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院团委副委及以上职务,学生会·学园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班长、党支书、团支书)满一学年且表现出色的学生;
全日制会计学双学位五年级本科生、会计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上一学年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在班级居前30%,无不及格记录,其中任何一门财经类专业课程(如有)成绩不低于80分;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5、未获得同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逸仙励志奖学金或其他企业奖学金;
6、未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境贫寒的学生及其英语水平达CET-6的学生,其次是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3、学院评审:“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
4、名单公示:学生工作部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5、表彰颁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清单
请按照以下顺序左上角装订为一份,请勿使用文件夹:
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双面打印,不更改表格中单元格的高、宽度);
2、成绩单;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4、简历,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能够反映申请人大学生活的其他内容,要求简洁明了,不超过1页A4纸;
5、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获奖证明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说明:会计学本科生(非双学位)填写成绩及排名时,请注意按照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选时确认的数据填写。
(二)提交方式
请于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nxg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本科生-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双学位本科生-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或“研究生-正中珠江英才奖学金”。纸质版提交地点:
会计学本科生(非双学位):东校区南学院楼D208兰老师(电话:39332591)
会计学双学位本科生:南校区善衡堂S223 宋老师(电话:84113625)
会计硕士研究生:南校区善衡堂S135 张老师(电话:84110103)
如有疑问,请与学院联系。
电 话:020-39332591
邮 箱:lanq3@mail.sysu.edu.cn
联系人:兰老师
会计学系、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MBA教育中心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