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学术卓越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引导和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本年度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奖项设置有“学术卓越之星”10名,评审细则等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参评“学术卓越之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术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且申请人进入中山大学后作为主要贡献者,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如下高水平学术成果之一:
1.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高质量学术论文;
2.发表高水平学术专著(智库报告);
3.获得国内外重要科研成果奖励;
4.获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
具体标准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或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确定。
二、申请材料及申请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
2.申请人成果汇总表(附件3,EXCEL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所有成果须为在中山大学就读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附件3需经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
3.申请人成果扫描件(无需提供完整稿件,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
(1)论文成果:须为已正式发表或已确定录用论文,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未正式发表但已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包括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重点考虑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须已取得授权。需提供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
(3)学术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并在目录中标明本人成果部分。
(4)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任务书封面复印件。
(5)申请人就读研究生阶段获得的主要奖励情况(校级及以上):包括各类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6)其他类型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人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二)申请要求
请申请人于2025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按顺序提交如下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Word版本或Excel版本及签字的PDF扫描版)、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扫描件(PDF文档)、申请人就读研究生阶段获得主要奖励(PDF文档)、申请人就读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专业+学号”,发送至邮箱:duanqwen3@mail.sysu.edu.cn,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学院接收到申请人材料后进行遴选,最终推荐1名候选人报送学校评选。
三、其他相关事项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逸仙学术之星”入选名单。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 “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的通知
2.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
3.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科研创新成果汇总表
4.论文录用证明模板
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